| 河南省召开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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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8 11:15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8月17日下午,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即日起,河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开始实施,且补贴力度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参照《河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对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如果车主购买“河南造”汽车,将按新购车售价的3%予以补贴,每辆车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综合国家补贴金和省补贴金,河南省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报废车辆,最高补贴不超过7500元。根据河南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补贴标准,凡是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农民,以及农场、林场和渔场职工,若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下的,按售价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按65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但,以上两项政策不能同时享用。如果车辆同时符合《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也只能享受一种补贴。
2009年,河南将有近8万台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如果全部淘汰,进行以旧换新,每辆新车以10万元计算,河南省在汽车领域的消费将达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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