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搜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115号
邮编:450003
特派员:
 0371—63576207
办公室:
 0371—63576205
调研处:
 0371—63576209
业务处:
 0371—63934820
传 真:
 0371—63942780
服务监督电话:
 0371—63576205
当前位置: 主页 >  专题调研 >  正文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房地产业四方面问题凸显
2009-09-18 09:11  文章来源:河南大河网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调研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房地产开发已具规模,房地产开发投资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商品房销售快速增长,对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和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抗风险能力差、开发结构性矛盾突出、房价收入比偏高、缺乏完善配套管理等问题凸显。
一是企业自有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2008年,河南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仅占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的0.5%,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平均只占开发资金的22%左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定金及预售款(占开发资金的65%左右)。自去年以来,银行缩紧银根,商品房销售下降,导致诸多企业的定金及预收款大幅度减少;银行风险意识增强、转换经营机制也将加剧企业资金问题。此外,河南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高。2008年年底,河南房地产企业负债达1787.37亿元,占企业总资产的66.3%。
二是房地产开发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目前,河南房地产市场普通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住房比重偏低,高档商品房比重偏高,住房超前消费现象十分突出。2008年, 90平方米以下住房投资237.85亿元,占住宅投资24.5%,经济适用房投资37.35亿元,占比3.8%;90平方米以下住宅施工面积占住宅施工面积的24.1%,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面积的24.8%。
三是房价收入比偏高。房价收入比在3~6倍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而2001~2008年,河南房价收入比6.26~7.38倍,其中2001年、2002年和2005年超过7倍。虽然近两年来河南房价收入比有所下降,但仍高于6倍。
四是缺乏完善的物业和中介管理。目前,河南诸多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存在管理不完善、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较为突出;房屋中介多为私营,相当程度上存在收费不规范和管理混乱等现象。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郑州特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