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房地产业四方面问题凸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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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8 09:11 文章来源:河南大河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调研 |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房地产开发已具规模,房地产开发投资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商品房销售快速增长,对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和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抗风险能力差、开发结构性矛盾突出、房价收入比偏高、缺乏完善配套管理等问题凸显。
一是企业自有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2008年,河南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仅占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的0.5%,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平均只占开发资金的22%左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定金及预售款(占开发资金的65%左右)。自去年以来,银行缩紧银根,商品房销售下降,导致诸多企业的定金及预收款大幅度减少;银行风险意识增强、转换经营机制也将加剧企业资金问题。此外,河南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高。2008年年底,河南房地产企业负债达1787.37亿元,占企业总资产的66.3%。
二是房地产开发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目前,河南房地产市场普通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住房比重偏低,高档商品房比重偏高,住房超前消费现象十分突出。2008年, 90平方米以下住房投资237.85亿元,占住宅投资24.5%,经济适用房投资37.35亿元,占比3.8%;90平方米以下住宅施工面积占住宅施工面积的24.1%,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面积的24.8%。
三是房价收入比偏高。房价收入比在3~6倍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而2001~2008年,河南房价收入比6.26~7.38倍,其中2001年、2002年和2005年超过7倍。虽然近两年来河南房价收入比有所下降,但仍高于6倍。
四是缺乏完善的物业和中介管理。目前,河南诸多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存在管理不完善、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较为突出;房屋中介多为私营,相当程度上存在收费不规范和管理混乱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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