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沙特阿拉伯的产品必须标明“中国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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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0 10:42 文章来源: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发布消息,据最新预警信息,沙特阿拉伯海关规定,出口到该国的产品均必须以标刻或贴纸等无法移除的方式注明原产国,且外包装盒(纸箱)也必须印刷注明原产国,此外,原产地证明书(CO)的细节也必须一致。若货物抵达该国后发现未标示原产国者,将不得再进行补标识的动作,直接由该国海关退回出货港,不再另行通知,且费用由托运人(承销人)负担。目前规定已生效,亟待出口企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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